

“满赠”促销活动的赠品价格不能“随意标”
“年中促销”等上半年度网购优惠活动高潮即将到来,很多商家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加大了优惠力度。近日,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叶先生的投诉,对于“满赠”活动的赠品价值产生了怀疑。
叶先生告诉消保委工作人员,他关注的某品牌服饰线上商店有促销活动,商品页面显示:“购买该品牌衣服满5998元赠送价值1550元某品牌化妆品”,于是便下单付款购买。可是当收到赠品后,他却发现商家提供的赠品为化妆品小样。“这些小样的价格根本不值1550元。”通过多方比价了解,叶先生十分气愤,表示当初网上明确告知赠品是小样的话,自己就不会购买。叶先生认为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要求商家重新赠送同等价位的化妆品。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商家解释说,“小样的价格是品牌方定价的”。但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在叶先生提供的商品页面中,并没有注明赠品实际为小样,甚至连赠品的规格也没有标注。此后,在消保委调解下,商家表示愿意额外补偿500元,叶先生表示接受。
赠品价格不能“随意标”。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赠送物品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赠品)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的销售价格。”从这一角度理解,若该品牌服饰线上店铺未销售某品牌化妆品,标示价格就违反了这一规定。而赠品是否价格虚高,是否涉嫌价格欺诈,则应根据商家赠品价值的标示说明、市场价考量、商家采购价等依据进行综合评判。“6·18”“年中促销”将至,不少商家已经开始通过“满赠”“满减”等营销手段吸引消费者,要使赠品成为商家货真价实的让利行为,不是猎捕消费者的工具,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还需要更多商家能够诚信经营,以及遇到问题的消费者能够积极维权,如此才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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