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家无法自证无责则需担责
朱女士在某知名品牌手表专卖店花了近3万元购买了一块手表。在佩戴过程中,朱女士发现手表指针上有一道明显的划痕,且表带时不时松动。这让朱女士十分不满,她认为自己购买的是新表,不应该出现这样的瑕疵。朱女士随即联系专卖店,要求更换手表。但专卖店工作人员表示,划痕可能是朱女士自行造成的,拒绝了她的换货要求。双方协商无果后,朱女士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专卖店负责人联系并了解情况。对方表示,手表售出时完好无损,朱女士购表已有数月,划痕有可能是朱女士自行造成的,所以不能为其换货。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划痕位于手表指针,而非表面。消保委工作人员向经营者提出,责任并非无法认定:若证明手表为原封未打开,则指针上的划痕基本上可认定为出厂瑕疵,而非人为因素,且门店应承担相应责任,为朱女士更换新表。该负责人表示认可消保委提出的鉴定方案。此后,经鉴定,手表为原封,确实未曾被打开过。商家表示同意为朱女士更换一块全新的手表,朱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从消保委工作实践来看,外观瑕疵举证一直是调解工作中的一大难点:一是技术门槛高,普通消费者难以判断外观瑕疵成因,需依赖专业鉴定;二是维权成本高,商家主张“售出时完好”,以“使用不当”为由拒绝担责,致使消费者维权成本陡增。在本案例调解中,消保委工作人员精准锁定争议点,提出划痕位于表内,若手表未被拆解,则瑕疵应属出厂问题,从逻辑上直接切中责任归属要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商家无法自证无责则需担责”。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表等贵重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商品外观、功能等是否存在问题。如有疑问,应及时向商家提出。购买商品后,要妥善保留好购买凭证、发票、保修卡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与商家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再向消保委等相关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