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出台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推动医保商保协同共进
本报讯 (记者 须双双)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携手市医保局、市委金融办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推动医保与商保共同发展,满足市民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
《若干措施》围绕五大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工作举措,致力于构建多层次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体系。在保障内容与产品形式上,积极拓宽商业健康保险覆盖范围,丰富产品种类,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为市民提供更全面的健康保障选择。
针对特定人群保障需求,《若干措施》鼓励保险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围绕“一老一小”、带病体等亟需保障的群体,开发各类专属健康险产品,提升保障力度,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到健康保险的庇护。同时,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医疗行为规范,强化健康管理服务能力,通过健康管理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实现风险减量。
在商业健康保险创新实践方面,《若干措施》鼓励开发由用人单位参与缴费、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聚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探索“保团”模式,建立创新领域风险调节机制,为风险控制增添安全垫。
《若干措施》还提出深化医疗、医保与商保数据共享,将创新药械适配的疾病及适应证范围、临床试验数据等作为保险公司定价参考,支持“一站式”结算服务,并多方支持“上海保险码”数字平台建设,提升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精准性。
在创新药械支付机制上,《若干措施》提出畅通创新药械“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渠道,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且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同时,鼓励通过税收扣减、优化筹资等方式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并加强保险宣传引导,形成政策合力。
《若干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商业健康保险市场发展潜力,推动商业健康保险成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以及“新优药械”多元支付体系中的重要参与方,为市民提供更加全面、多元、便利的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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