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浦东
2015年08月03日
购买散装汽油要备案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公发[2014]278号)要求,2015年7月1日起,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和个人须经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并办理专用加油卡。
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禁止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道路运输列入《夏季时段禁限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名录》内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禁止在上午8时至下午4时进行相关装卸作业。
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高温环境下的安全防护措施。广大从业人员要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有限空间和户外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 《浦东时报》上海市浦东新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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